公安理论创新研究中心 >

公安理论创新研究中心是学院的科研机构,2014年经吉林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吉林警察学院公安理论创新研究中心,正处级建制。

中心主要职能是开展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研究及成果转化工作。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公安理论创新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研究建立符合公安工作规律的理论系统,建设全国一流的知识创新基地;研究公安实战和经济社会的热点问题,探索公安理论发展趋势;指导学院教师以及各级公安机关开展警务理论研究,为各警种工作提供理论支撑;负责高校智库“吉林省社会治安研究中心”的建设工作;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吉林警察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全体研究人员戮力同心,奋勇攻关,研究队伍不断加强,研究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科研成果丰硕,科研和教学相结合取得实效,科研工作服务公安实战取得突破。公安理论创新研究中心采取引进高层次人才、吸收公安基层专业人才、聘请高水平专家和建立校际协作等办法,强化研究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公安理论创新研究中心的团队建设,以院内理论研究工作者和省内各市、州公安机关有志于理论研究工作的同志为主体,广泛吸纳省内外、院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特别是要重点发现、培养院内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参与到研究工作中来,争取通过中心建设,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为我省公安工作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服务。截至2017年1月,招聘引进博士2名,提升了队伍学历层次和研究水平。学院还在省内外知名高校选聘了高层次研究人员,研究团队正高职比例达到51%,博士学位人员比例达到47%。学术梯队结构合理,研究水平逐步提高,呈良好发展态势。

公安理论创新研究中心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完成了专著两部;二是多次组织人员到基层进行了深入调研;三是完成省级以上课题5项,公开发表论文多篇。此外,公安理论创新研究中心还在筹备聘请院外专家学者、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研究团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