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

团委是学院党政管理部门之一。建校初期,名为人民警察学校团委,1985年更名为吉林公安专科学校团委,2007年更名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团委,2010年名为吉林警察学院团委,正处级建制。学院团委按年级共设置七个学员大队学生分团委,共下设101个学生团支部,共有学生团员6000余名。受校党委的委托,团委指导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形成了以共青团组织为主体,以学生会和学生社团为两翼的工作体系,设校级学生会1个,干部84人;下设7个学员大队学生会,由各学员大队分团委进行日常管理,院学生会进行统一管理。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学生社团的注册、日常管理及活动的开展。

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以学校发展总体目标和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指针,确立了“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理念,以素质教育为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创新性地开展教育工作,形成了具有警院鲜明特色的思想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创新育人、文化育人、推介育人、推优促先“七位一体”育人模式,服务教育教学,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

工作职能:负责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团员教育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根据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布署,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共青团全委会、团总支书记工作会议。根据《团章》规定,定期召开团代会,向大会报告工作。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团内奖励和处分,受理团员申诉。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好新团员发展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办好团校,健全团干部培训制度。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心和维护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组织开展校园学生大型文化、文艺、体育活动;组织选举指导学代会、学生会、学生社团、学生艺术团等学生团体。

团委获奖情况:2012年度荣获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表演类甲组三等奖;2013年度荣获“高校文明杯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2014年荣获吉林省公安机关“热血铸忠诚”文艺创作汇演评选活动二等奖;吉林警察学院志愿者服务队荣获第三届吉林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荣誉称号;第二届“我的中国梦”吉林微电影大赛中荣获“最佳活动组织奖”;《警院情 中国梦——吉林警察学院开展系列文化艺术活动》《雷锋精神 我在行动——吉林警察学院开展学雷锋主题教育活动》被评为2014年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打造特色文化 培育警院文化——吉林警察学院十四首校园原创歌曲》被评为2014年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2015年荣获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2015年度吉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活动暨“百基千队服务万村行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工作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的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荣获“精神风貌奖”、表演类甲组三等奖;在2015年全省公安文艺创作表演大赛活动中《警院惜别情》获原创文艺节目一等奖,《我们在这里》获原创文艺节目二等奖,《十八岁女孩进警营》《国家》荣获原创文艺节目三等奖,《青春舞台》获佳作奖;2016年净月瓦萨国际滑雪节冰雪天使评选活动中荣获最佳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