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全面检验各部门迎评工作准备情况,根据《吉林警察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实施方案》(吉警院〔2024〕21号),学院评建办和纪委将对各部门迎评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检查时间
10月10日至20日。
二、检查对象
全院各部门。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分组及检查对象
教学部门检查组:王彬、刘旸、孟彬、姚舜、孙伯翰、陈立刚,负责侦查系、治安系、刑事科学技术系、交通管理系、经济犯罪侦查系、信息安全技术系、法律系、中外语言系、艺术系、马克思主义学院、警务技能与战术教研部、心理健康教研部、继续教育部等部门监督检查。
党政管理部门检查组:梁国刚、韩鹤、任海龙、赵明君、刘建勇、朴素贤,负责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委巡察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工作处、科研处、后勤保障处、财务处、保卫处、纪委、团委、工会等部门监督检查。
教辅和科研部门检查组:郑义、刘达禹、郭浩然、孙铜阳、张琳,负责图书馆、实验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警察培训中心、信息技术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学报编辑部、公安理论创新研究中心、公安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等部门监督检查。
(二)检查要求及内容
各检查组将实地走访相关部门,教学部门按照《教学档案材料备查指引》要求备查,其他部门按照审核评估指标内涵支撑材料明细准备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要尽量为原始文件,按照审核评估一级指标分装档案盒,并附目录;支撑材料电子文档(PDF版)或者扫描件分类整理,存入部门指定电脑中备查。
四、结果反馈
各检查组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建议进行凝炼总结,以文稿形式于10月25日前反馈到评建办。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将此次监督检查当作是对自身迎评工作的一次检阅,以此为契机,引领全体师生建立起“院荣我荣”的荣誉感,切实做好本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二)坚持高位统筹。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课堂教学、材料准备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层层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向全体教职工认真做好传达、抓好落实,营造好迎评工作氛围,以“一贯到底”的决心,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各项要求落实落地。
(四)建立通报机制。实行“日检查、日通报”,学院将对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及个人进行点名通报,并对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