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 教 材 采 购 工 作 招 标 文 件
发表于--2020-11-17 00:00:00 阅读量:38617

 吉林警察学院

教 材 采 购 工 作 招 标 文 件
 
 
 
 
 
 
 
 
吉林警察学院
吉林长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第一章  教材采购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材采购工作,加强教材采购的监督与管理,保证教材采购的质量,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的发展,现将我校教材采购进行招标,招标过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各单位的服务质量、信誉、经济实力和价格等进行综合评标,择优选择,充分体现让利于学生的原则。
一、招标内容
院内规划自编教材、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教材、公安专业专业课教材以外学院需要征订的全部教材。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图书经营许可资格的企业(包括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且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须是在吉林省内注册登记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和信守商业道德,业绩和履约情况良好,保证投标文件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3、投标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经营和储运规模。
4、投标单位有畅通合法的供书渠道。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经营记录(包括盗版等被公共媒体曝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等)。在以往采购、供应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约行为。
三、投标单位服务承诺
1、投标单位提供的教材必须是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一旦发现盗版教材,投标单位负全部的法律责任,并如数更换正版教材的同时按码洋的20%进行经济赔偿。
2、对于我院所购教材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有问题时,应在接到征订单5日内回告我院教务处,并主动告知出版社的出书和供书时间。
3、对于换版教材,无论上期由谁供应,在我院选用新版教材时,对于我校可用但版次不同的相关教材要全部清退或更换。
4、保证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我院要求的到书时间、品种、数量、免运费送到书库并协助教材管理人员搬运入库、上架(中标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到书,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沟通)。书商未按规定时间交书,每日按未到教材总码洋的20%违约金支付给我校。
5、无条件接收我院提供的追加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在7天内到书,追加教材的折扣与中标折扣一致。
6、教材款结算前,必须提供准确教材定价及折扣,并保证教材按时送达,同时必须接受我院对当季相关剩余教材的退书处理,并承担所有退书费用。
7、结算方式:学生用书为货到付款,教师用书为先到书后付款(付款时间另议)。
    四、投标书内容的组成
1、同意招标文件所规定要求的承诺,并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2、法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法人代表不能到场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资质证明均提供原件。
   3、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说明。
   4、我院拟定一家单位为中标单位,采购2021年春季教材,2021年秋季教材根据教材征订情况具体确定中标单位教材采购数量。
    5投标文件提供一正五副,要求胶装密封完好。
五、评标办法及其他事宜
1、投标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将投标文件送到招标现场。
    2、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应向招标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伍千元人民币,合同结束或教材款结算前退还。如果书商中途违约,保证金不退还。
3、我院教材采购招标将结合投标单位资质、服务质量、信誉、合理优惠折扣、主要业绩等综合因素决定中标单位,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对于信誉好的中标单位可以考虑下一次教材采购的续标。对于违规单位不予参加下次招标。
4、投标单位必须将上述服务承诺条款列入投标书中,也可作进一步补充,供我院在议标时参考。
5、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协议书。
6、投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好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采购物品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按招标规定的招标地点和招标截止时间交招标单位。投标人应提交文件一式七份。
7、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伍千元人民币。未中标的在投标工作结束后返回。中标单位此保证金伍千元人民币直接顶替履约保证金伍千元。
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两个方面:学生交纳教材费和学校自筹。学生教材费承担学生用书,自筹部分承担教师用书。
    七、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按学校规定设立。
八、中标通知
由吉林警察学院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在评标结束后三日内电话通知中标单位。
九、其他
本招标要求由吉林警察学院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章  招标邀请书
 
1、吉林警察学院根据教材发行市场的变化,本着“保证供应、广开渠道、优化服务、服务教学”的原则,学校对2021年教材采购工作进行邀请招标。诚邀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图书经营许可资格的企业(书店),且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须是在吉林省内注册登记的。。
(2)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
(3)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和信守商业道德,业绩和履约情况良好。
(5)具备一定的经营和储运规模。
(6)有畅通、合法的供书渠道。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在以往采购、供应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约行为。
    2、学院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中标单位,采购2021年教材,2021年秋季教材根据教材征订情况具体确定各中标单位教材采购数量。
3、投标单位持经营许可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19日到吉林警察学院(二教一楼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9时,时间有变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吉林警察学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6、招标单位:吉林警察学院
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8110819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教材采购招标概况
1、投标教材范围为2021年预订的全部教材(含追加教材)。
2、投标报价按实洋报价的方式,参照吉林警察学院教材科提供的2021年征订教材详细清单,采取一次性报价。
3、本次招标根据报价和服务承诺,评委评选一个中标单位。
二、供书要求:
1、投标方要按有关法律及相关出版发行的规定要求,确保教材正版。如出现教材质量问题,投标供书方需承担一切责任。
2、投标方必须及时、准确按招标单位规定时间要求到书。中标方在收到教材预订单后应及时与出版社联系征订,并将教材有无情况在收到预订单后5日内回告招标单位,以便招标单位及时制定补订计划。
3、投标方必须保证供书整洁、完好。如有污损无条件退换。
4、投标方对预订教材要保证及时送书,确保预订教材及时到位。
5、投标方送书时需根据教材数量配备装卸工,负责摆放到指定书架。
三、履约担保
1、如投标方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到书,投标方应按未到教材码洋20%/天支付违约赔偿金(不足一天按一天计),在支付实际到书款项中扣除。
2、招标方订购教材发放结束后,因学生原因未能领取的教材,中标方无条件退书。
四、结算办法
先到书后付款,甲方在2021年7月末前,与乙方对学期内预订的教师所用教材逐一核对,确认无误后,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预订教师用书教材款;
发书同时付款,乙方在准确无误将教材如数放发至学生手中后,收取学生用书教材款。
五、其它说明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如果投标人不能满足本须知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书刊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与各出版社有业务来往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后密封,在开标时当众揭标。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将视为废标。
5、投标人须向评委阐述各自企业的优势与具体承诺(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吉林警察学院2021年教材订购合同条款
甲方:吉林警察学院
乙方:
为更好地做好吉林警察学院2021年本专科生教材预订工作,甲、乙双方对预订教材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吉林警察学院2021年本专科生教材(含追加教材)。
二、结算方式
先到书后付款,乙方在准确无误将教材如数放发至学生手中后,按码洋     %收取学生用书教材款。
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准确无误的教材订单。
2、甲方在乙方到书后及时清点到书教材品种、数量,并在到书后一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则视为无差错。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按有关法律及相关出版发行的规定要求,确保教材正版。如出现教材质量问题,经查实,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并须向甲方支付该教材总码洋l0倍的罚金。
2、乙方收到教材预订单后应及时与出版社联系征订,并将教材有无情况在收到预订单后3日内回告甲方。
3、乙方在收到甲方教材预订单后,应及时、准确保证在15日内到书。
4、乙方无条件接收甲方提供的追补订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在7日内到书。追补订的折率与中标价的折率一致)。
5、乙方保证供书整洁、完好。如有缺页、倒装、残损无条件退换。
6、乙方送书时根据教材数量配备装卸工,负责送书到指定位置。
7、教材款结算前,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2021年剩余教材的退书处理,并承担所有退书费用。
8、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要的下一季的《全国大中专教材征订目录》及其数量。
四、违约处理
1、乙方在合同签定日期五日内,向甲方交纳伍千元人民币,作为服务承诺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即退还保证金。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约,则甲方不退还保证金。
2、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到书,乙方按未到教材码洋20%/天支付违约赔偿金(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甲方在支付实际到书款项中扣除。
3、乙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如有违约情况出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备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吉林警察学院教材采购工作招标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单位全称(章):                       乙方单位全称(章):
吉林警察学院
单位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单位地址:
博硕路1399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联系电话:18043139171                 联系电话:
传    真:0431—84532555                传    真:
邮政编码:130117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信息来源: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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