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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察学院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6月16日,吉林警察学院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吉林警察学院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草案)。学院党委副书记、第二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主任王春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吉林警察学院章程修正案(草案)》提请学院党委常委会审议、党委全委会审定。

   会议认为,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的坚强领导下, 学院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坚持全面从严治警、依法治校,不断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章程》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学习宣传,全面增强依法依章,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和管理学院事务的意识,切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依法依章落实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学院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符合法治精神。要认真总结和发现《章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修订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学院发展实际不相适应的条款。

   会议号召,全院师生员工要紧密团结起来,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依章办学,不断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学院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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