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

负责制订和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划、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警务化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在校学生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学生的评优、奖励和资助工作;负责组织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评价,建立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负责教育、引导学生加强学风建设;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劳动教育工作;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学院师生的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宣传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教育、管理、培养和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学院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开展军民共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