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 >

吉林警察学院法律系成立于2007年6月。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师生共同努力下,经过十余年发展,法律系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取得了阶段性建设成果。

法律系下设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刑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承担法学专业、法学(专升本)专业和法律事务专业教学工作,并面向全院公安专业及在职干警培训开设课程。

法律系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培养和结构优化,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一支职称、年龄结构科学,学历、学缘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学科配置全,具备丰富的教学、科研和实践经验的专业化师资队伍。现有吉林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1人,吉林省教学名师1人,吉林省D类人才2人,吉林省E类人才1人。1名教师获得吉林省第二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2名教师分获公安部第二届教学技能大赛一、二等奖,2名教师分获吉林省第二、三届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此外,法律系还在全省司法系统选聘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实务专家为客座教授,参与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法律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多措并举,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教学质量的提升和特色化。法学专业先后被评为省级“十二五”特色专业、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吉林省高校一流本科专业。法律系现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质课程3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优秀教学团队1个。

法律系始终瞄准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在夯实学生法学知识基础和法学理论基础的前提下,突出实践导向,培养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培育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与省内外公安机关、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合作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充分满足教师的业务锻炼和学生的实习实践需求;通过定期举办辩论赛、学术讲座、宪法日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社会调研等活动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实践能力。近年来,为我省以及全国输送了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法律系长期坚持走教学与科研并进互促之路,致力于法学及公安学的交叉学术研究,并以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服务教学、服务社会。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科研条件,营造学术氛围,建设科研梯队,系部大多数教师被警察法学研究会等专业学术团体吸纳为理事、常务理事,法律系教师队伍还是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警察法治研究中心”的核心科研力量。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吉林警察学院法律系全体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全面推进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