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吉林警察学院自考学员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
发表于--2017-04-10 00:00:00 阅读量:1695

 参加2017年上半年全国自学考试的吉林警察学院的自考学员:

2017年上半年全国自学考试工作即将开始,我院有1300多名自考同学将陆续走进考场,今年又是我省实行高职高专自考学生自学考试到社会开考的第一年,所以广大同学要从讲政治、讲法制的高度认识自考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使用手机等作弊器作弊,找他人替考,属违法范畴,希望广大同学要充分认识这一点,不要形成盲目违法。将书、纸条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也要严肃查处。

我们是警察学院的学生,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违法违纪为耻荣辱观,是我们应尽的本分。学院要求广大自考学员要在此次考试中,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只准争光,不许摸黑,如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后果一切自负,学生处将予以严肃处理。

                               继续教育部 学生处

2017年4月10日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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