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3-12-01 12:40:46 阅读量:575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特拟定中国公安大学自考公安管理专业2024半年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

 一、报名资格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考完全部必考科目和加试科目的校内和社会自考考生;缺科(含英语)考生不能参加论文写作;往届只参加答辩或上成绩的学员也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方式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至12月12日下午1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12月12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采用考生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_sjhj/

网上申报时考生需选择报考专业、专业方向、报考课程,填写考生本人联系电话,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报名成功后请与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肖老师联系,电话:18844300999。

、确定题目:登录吉林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jljcxy.com)点击“自考服务中心”,查询《自考公安管理专业论文题目》以及《自考、函授本科论文撰写规范》文件,选定题目后,查找资料并撰写论文。

选题要求:凡报考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请按下列要求进行选题

(一)考生原则上应在公安大学公布的论文题目范围内选题。

(二)凡自拟题目的,必须经公安大学同意后方可撰写,否则不予评审。

(三)凡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必须在公安管理方向中选取论文题目

字数:6000字以上,字数不够将影响评审成绩

四、论文答辩时间

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24329日,具体时间请考生届时登录学院官网查询。

、违规考生处理

  实践性环节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如有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纪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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