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自考毕业证发放及学位申请通知
发表于--2021-04-02 00:00:00 阅读量:1744

 

2020年11月申请毕业的自考考生,请于2021年4月7日到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第一教学楼338室)领取毕业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证发放
1、要求本人持身份证领取, 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领取,可由代领人持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前来领取,代领毕业证丢失后果自负。
   2、不能按时前来领证的考生可以在每周三(非节假日)上午领取。
3、领取毕业证前,请确认自考学费是否缴齐,欠缴学费者需现场补交,微信支付。
二、学位申请
发放毕业证书当天申请学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1年公安管理专业自考学位申请流程说明如下:
(一)学位申请受理对象
申请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各项考试均成绩合格;
2.参加自考过程中无作弊行为;
3.毕业论文(限公安管理学方向)评审和答辩均一次通过且取得良好(含)以上成绩;
4.申请人为2020年度上半年批次和下半年批次毕业生。
5.未授予过法学学士学位。
(二)申请材料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领取毕业证时学校提供)
2.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含各科成绩、论文成绩,并加盖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接考本科前原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申请学位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标准一寸证件照三张,二张贴表,一张上交办证。(服装为白色或浅色;照片背景:蓝色)。
(三)申请时间:4月7日----4月20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办。
(四)申请学位地点: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第一教学楼347室),并现场微信支付学位申请费155元。
备注:为了方便考生申请学位,可以加刘老师微信18043139376,刘老师提供自考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照片供考生打印盖章,然后前往学校领毕业证并申请学位。
 附:毕业生名单
 
                   继续教育部
               2021年4月2日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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