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3月自考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表于--2019-03-15 00:00:00 阅读量:1633

 根据省考试院时间安排,继续教育部于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在第一教学楼组织自考毕业生论文答辩,请参加答辩的同学带身份证准时参加(报名只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需带三份打印稿)。

 注:答辩名单等公安大学评审成绩出来后再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

            2019年3月15日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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