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学位证书已经办理完毕,请已经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于2017年9月13日(周三)到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一教344)领取学位证书。
1、要求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别人不可代领。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领取,可由代领人持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前来领取,代领学位证丢失后果自负。
2、不能按时前来领证的考生可以在每周三(非节假日)上午领取。
3、前来领证的考生要在本校网站上仔细查看本次学位证名单,记住自己的序号,按序号前来领取学位证。
4、如有疑问可咨询张老师。联系电话:18043139370。
继续教育部
2017年9月8日
附学位证名单:
a8cf8886a923c87ec29a391b7e13a6d3.xls (116.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