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
发表于--2017-11-20 00:00:00 阅读量:2595

 根据省考试院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工作要求,特拟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考公安管理专业、吉林警察学院自考治安管理专业,2018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条件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12月8日,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条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考完全部必考科目和加试科目的校内和社会自考考生,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写作;缺科(含英语)考生不能参加论文写作;往届只参加答辩或上成绩的同学也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可电话报名;已报过名领取过资料袋并分配过指导教师的同学,均需报名。

  3.报名程序:本人或代理人到校填报自然信息(姓名、自考准考证号、联系电话)。领取有关资料。

  4.报名地点: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第一教学楼344室。

  5.联系电话:0431-81108371

  6.联系人:张老师

  二、论文题目确定:本站(http://www.jljcxy.com,点击“自考服务中心”栏目中的“函授自考”)“自考文件”栏目中查询《自考公安管理专业论文题目》和《自考治安管理专业论文题目》及《自考本科论文撰写规范》文件,选定题目后,查找资料并撰写初稿。

  三、论文指导

  1.参加论文写作的考生必须参加论文指导。没有按时送交论文初稿参加论文指导者,不能参加论文评审和答辩。

  2.考生于2017年12月20日至22日将论文初稿(打印稿一份)送交到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一教344室)参加论文指导。可现场交送,也可邮寄交送。(要求使用邮政快递,禁止使用其它快递公司投递)

  3.邮寄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邮编:130117

  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 收件人:张冲楠 联系电话:18043139370

  4.2018年1月中旬我院网站成人教育网页上发布论文指导教师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询后,与指导教师沟通联系指导事宜。

  5.因故未能参加本次论文指导的考生可参加下一次指导,但要重新报名。

  四、交送论文时间

  1.考生送交定稿论文时间为2018年03月05日至07日。定稿论文包括手写稿1份、打印稿3份、成绩评定表一张。其中,成绩评定表要求填写好“基本信息”和“论文摘要”。过期不再受理,请考生不要在其它时间送交,以免丢失。可现场交送,也可邮寄,邮寄方式和地址同上。

  2.未能按时送交论文的考生,需参加下一轮论文写作(2018年6月左右)的重新报名,题目可不更换。

  五、论文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03月下旬,请考生届时登录我院网站“自考服务中心”查询。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部
上一篇:2017年12月自考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信息发布
下一篇:关于办理201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