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
发表于--2015-11-10 00:00:00 阅读量:1342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特拟定中国公安大学自考公安管理专业、吉林警察学院自考治安管理专业2016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条件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12月23日,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条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考完全部必考科目和加试科目的校内和社会自考考生;缺科(含英语)考生不能参加论文写作;往届只参加答辩或上成绩的学员也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3.报名程序:本人或代理人到校填报自然信息(姓名、自考准考证号、联系电话)。领取报名资料。
4.报名地点: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第一教学楼347室自学考试办公室。
5.联系电话:0431-81108363
6.联系人:郝赫 
二、论文指导
1.考生于2016年1月4日至6日将论文初稿(打印稿一份)送交到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一教347室)参加论文指导。可现场交送,也可邮寄交送。(要求使用邮政EMS,禁止使用其它快递公司投递)
2.邮寄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邮编:130117
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 郝赫,联系电话:0431-81108363
3.参加论文写作的考生必须参加论文指导。没有按时送交论文初稿参加论文指导者,不能参加论文评审和答辩。
4.2016年1月中旬我院网站成人教育网页上发布论文指导教师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询后,与指导教师沟通商定指导事宜。
5.因故未能参加本次论文指导的考生可参加下一次指导,但要重新报名。
三、交送论文时间
1.考生送交定稿论文时间为2016年03月02日至04日。定稿论文包括手写稿1份、打印稿3份、论文成绩评定表一张、学员反馈意见表一张。其中,成绩评定表要求填写好“基本信息”和“论文摘要”;治安管理专业无需报送手写稿和成绩评定表。可现场交送,也可邮寄,邮寄方式和地址同上。过期不再受理,请考生不要在其它时间送交,以免丢失。
2.未能按时送交论文的考生,需参加下一轮论文写作(2016年5月左右)的重新报名,题目可不更换。
四、论文答辩时间
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04月初,准确时间请考生届时登录查询。

 

 

                                                           继续教育部

                                                2015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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