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遴选新一期“银校合作”银行项目公告
发表于--2025-03-07 09:20:33 阅读量:

吉林警察学院遴选新一期“银校合作”银行项目

公告

项目编号:JCXY-2025001

项目概况

吉林警察学院新一期“银校合作”银行进行遴选。项目业主为吉林警察学院,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JCXY-2025001

1.2项目名称:吉林警察学院遴选新一期“银校合作”银行项目

1.3评审方式:综合评分。

1.4采购需求:包含不限于:承接校方的基本账户(含代发业务)、学费汇缴专户、工会账户等金融业务等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1.6服务地点:吉林警察学院。

1.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各申请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内容清晰可辨),持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吉林警察学院。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3179: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警察学院招采办公室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吉林警察学院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联系人:朱老师

 话:0431-85001976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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