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2022—2023学学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表于--2023-11-24 16:10:31 阅读量:249

吉林警察学院2022—2023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吉林警察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现将学院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和社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学院各部门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定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机制。学院建立了信息发布由部门起草、宣传部和办公室核稿、分管院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发的四级审核机制。

(三)落实信息公开清单。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开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建设、对外交流合作、校园安全10大类50项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四)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学院通过在校园网和教职工大会、师生座谈会等途径公开校务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体建设,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学院通过校园网主页及专题栏目、办公平台、校报、微信、微博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446条,其中校园网主页发布信息72条,专题栏目发布信息66条,网上办公平台发布信息78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86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4条。《吉林警察学院报》出版6期。

(一)基本信息 。校园网站首页设置有警院概况、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招生就业、队伍建设、警院特色、警院文化、学院要闻、部门动态、信息门户、校务公开等栏目,同时还建设有巡察工作、招生就业、吉警在线慕课平台、数字图书馆、自学考试服务、国家网络安全等专题网站,及时公开学院信息。《学院规章制度汇编》于2020年12月印发并汇编,在校园网公开。

(二)招生考试信息。学院在校园网“招生就业”专题网站上,主动及时公开了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等,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三)财务资产信息。在校园网“校务公开”专栏中公开财务制度,包括学院《财务管理规定》《预算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报销细则》《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在校园网通知通告栏内公布。采购工作在“校务公开”中招采公示专栏发布。学院2022年决算、2023年预算相关信息在一级预算单位吉林省公安厅官网政务公开“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学院每年6月在校园网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每年7月向新生发放缴费须知,每年9月在新生报到现场通过摆放展板等方式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严格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及吉林省发改委的文件要求执行。

(四)人事师资信息。校级领导干部情况在校园网首页“现任领导”栏目进行了公开。本年度没有校级领导因公出国(境)情况。《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以文件形式印发执行。学院人员招聘工作在“校务公开”中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五)教学质量信息。《学院2021—2022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在学院网站“校务公开”中发布,《学院2022—2023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正在撰写中,待教育部本学年度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结束后,及时完成并公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公开了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等信息。《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信息已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就业服务”栏目中公开。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在《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中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院在校园网“校务公开”中公开了学生管理服务相关制度,包括《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奖励规定》《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定》《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定,其中《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和《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本学年度进行了修订,现已更新。

(七)学风建设信息。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在校园网教师中心网站“资源服务”中的规章制度专栏进行了公开。学风建设机构和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学风建设”网站公开。

(八)学位、学科信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编入《教学规章制度汇编》,在学院“校务公开”中制度公开专栏发布。

(九)《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编入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在校园网“校务公开”中制度公开专栏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受理部门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2023学年度未接到此类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通过院领导联系系部和学生,组织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督导组听课等方式,广泛了解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普遍感到学院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度,学院未接到因信息公开工作而发生的举报或投诉。

六、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吉林警察学院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网址链接》在校园网“校务公开”专栏发布。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认真总结,感到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如:有的个别部门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高,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研判不够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努力营造全院上下关心、支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对各部门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指导,特别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能力的培训,不断增强信息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进一步强化信息反馈。通过社会和校内师生评论、留言等信息,深度了解受众对学院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数据信息研判,准确把握信息导向,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

附件:吉林警察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网址链接

吉林警察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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