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及相关工作安排
发表于--2014-11-13 00:00:00 阅读量:1311

 根据省自考办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工作要求,制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考公安管理专业2015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条件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1日—12月20日,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条件:按照公安大学和自考办的要求考完全部必考科目和加试科目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写作,缺科考生不能参加论文写作;只参加答辩或上成绩的同学也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3.报名程序:本人或代理人到校填报自然信息(姓名、自考准考证号、联系电话)。领取有关资料。

4.报名地点: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第一教学楼347室自学考试办公室。

5.联系电话:0431-81108363

6.联系人:郝赫

二、论文指导

1.根据公安大学要求,参加论文写作的考生必须参加论文指导。没有按时送交论文初稿

参加论文指导者,不能参加论文评审和答辩。

2.考生于2015年1月5日至7日将论文初稿(打印稿一份)送交到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一教347室)参加论文指导。可现场交送,也可邮寄交送。(要求使用邮政快递,禁止使用其它快递公司投递)

3.邮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邮编:130117 

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 收件人:郝赫 联系电话:0431-81108363

4.2015年1月中旬在成人教育网页上发布论文指导教师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询后,与指导教师沟通联系指导事宜。

5.未能参加本次论文指导的考生可参加下一次指导,但要重新报名。

三、交送论文时间

1.考生送交定稿论文(手写稿1份,打印稿3份,成绩评定表一张)时间为2015年3月4日至6日。过期不再受理。请考生不要在其它时间送交,以免丢失。邮寄地址同上。

2.未能按时送交论文的考生,需参加下一轮论文写作(2015年5月左右)的重新报名,题目可不更换。

四、论文答辩时间

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4月,准确时间请考生届时登录我院网站成人教育网页查询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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