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毕业证发放和学位申请通知
发表于--2015-03-09 00:00:00 阅读量:1596

 2014年申请毕业的自考考生,请于2015年3月16、17日到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第一教学楼340房间)领取毕业证书。申请学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领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须本人亲自领取,别人不可代领。

二、论文成绩满80分、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均为一次性通过且成绩在良好的考生,领证同时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三、不能按时前来领证的考生可以在(非节假日)每周三领取,但此时已经过了学位申请日期。

四、前来领证的考生要在本校网站上仔细查看本次毕业生名单,名单上没有名字的考生不要前来领取,疑似替考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省自考办进行笔迹鉴定。

五、申请学位的考生请带蓝底一寸证件照二张和大专毕业证复印件,办理申请学位手续。申请费165元。

 

六、学位申请时间定于2015年3月16、17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以后不再办理。

七、附毕业生名单

 2014年下半年毕业名单.txt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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