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自考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
发表于--2015-05-14 00:00:00 阅读量:1146

 全体校内、社会自考考生:

根据省自考办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工作要求,制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考公安管理专业2015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条件

  1、报名时间:2015年05月18日—06月19日,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条件:按照公安大学和自考办的要求考完全部必考科目和加试科目的校内和社会自考考生,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写作;缺科(含英语)考生不能参加论文写作;只参加答辩或上成绩的同学也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3、报名程序:本人或代理人到校填报自然信息(姓名、自考准考证号、联系电话)。领取有关资料。

  4、报名地点: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第一教学楼347室自学考试办公室。

  5、联系电话:0431-81108363

  6、联系人:郝赫

  二、论文指导

  1、根据公安大学要求,参加论文写作的考生必须参加论文指导。没有按时送交论文初稿参加论文指导者,不能参加论文评审和答辩。

  2、考生于2015年07月01日至03日将论文初稿(打印稿一份)送交到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一教347室)参加论文指导。可现场交送,也可邮寄交送。(要求使用邮政快递,禁止使用其它快递公司投递)

  3、邮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邮编:130117

  吉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部 收件人:郝赫 联系电话:0431-81108363

  4、2015年7月中旬我院网站成人教育网页上发布论文指导教师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询后,与指导教师沟通联系指导事宜。

  5、因故未能参加本次论文指导的考生可参加下一次指导,但要重新报名。

  三、交送论文时间

  1、考生送交定稿论文时间为2015年08月26日至28日。定稿论文包括手写稿1份、打印稿3份、成绩评定表一张。其中,成绩登记表要求填写好“基本信息”和“论文摘要”。过期不再受理,请考生不要在其它时间送交,以免丢失。可现场交送,也可邮寄,邮寄方式和地址同上。

  2、未能按时送交论文的考生,需参加下一轮论文写作(2015年10月左右)的重新报名,题目可不更换。

  四、论文答辩时间

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09月,准确时间请考生届时登录我院网站成人教育网页查询。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部
上一篇:2015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的通知
下一篇:2015年毕业证发放和学位申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