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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察学院召开第二届第八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6月19日,学院召开学院第二届第八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吉林警察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认为,《吉林警察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是学院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人事工作规范管理基础性工作,是深化学院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

会议号召,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认真落实好文件主要精神,以建立科学的绩效工资体系为目标,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为学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学院教职工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