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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警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监察委委员会驻吉林警察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学院党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内设机构包括: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审理室。
主要职能包括: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依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责;依照公安队伍管理相关条令条例,履行警务督察职能;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纪委坚持一手抓业务高质量、一手抓队伍高素质,持续加强自身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洁建设,锻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不移地推动学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85001080,
邮箱jljcxy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