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是学院党的组织和群团组织之一。建校初期,名为人民警察学校团委,1985年更名为吉林公安专科学校团委,2007年更名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团委,2010年更名为吉林警察学院团委,正处级建制。学院团委下设一个教工团总支、八个学生大队分团委。
团委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以学院发展总体目标和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指针,确立了“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理念,以素质教育为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创新性地开展教育工作,形成了具有警院共青团特色的思想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创新育人、文化育人、推介育人、推优促先“七位一体”育人模式,着力服务教育教学工作。
工作职能:负责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团员教育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制定团的工作计划,指导学院团工作;根据《团章》规定,定期召开团代会,向大会报告工作;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团内奖励和处分,受理团员申诉;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好新团员发展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办好团校,健全团干部培训制度;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心和维护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组织开展校园学生大型文化、文艺、体育活动;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学生艺术团等学生团体。
团委获奖情况:2022年团委获得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2022年学院学生社团获得长春市“高校文明杯”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2023年学院团委获得吉林省“挑战杯”优秀组织奖;2024年团委指导的“加强校园治理 共建美好校园”被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评为优秀项目;2024年组织申报的原创文化作品《追逐梦想,花开向阳》参加省委教育工委巡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