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理论创新研究中心 >

公安理论创新研究中心于2014年经吉林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中心是学院的科研机构,正处级建制,暂未设置科室。目前,公安理论创新研究中心在编人员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中心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开展公安工作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课题研究和重大警务决策咨询调研。

(2)负责开展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研究及成果应用工作。(3)负责公共安全领域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4)负责公安智库的建设工作。

(5)负责研究构建警务研究与警务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机制,为公安工作改革创新提供思想引领、理论支撑。

(6)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