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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察学院的继续教育工作始于1985年,原为函授部。1991年,函授部和干训处合并为成人教育处,成教工作得到了统一管理和统筹安排;2013年学院机构改革,成立继续教育部。三十多年来,在历届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教育工作依托全日制办学资源,艰苦创业,逐步形成了函授自考并举,面向各类成人教育对象的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体系。
我院继续教育部工作分为函授和自考两种形式。函授分为本科治安学和专科治安管理两个专业。2006年教育部调整了成人招生政策,学院及时拓宽办学渠道,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省自考办协调,开办了高职高专公安管理专业本科自学考试,工作重心由函授转为自学考试,2013年学院本科治安管理专业自学考试顺利开考;同年,学院被省教育考试院评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考点。
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继续教育部全体教职工讲团结、顾大局、求实效、谋创新,突出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两个重点,齐抓共管,争取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争取函授、自考工作取得更长足的进步。